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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评审通过首批正高级会计师

[日期:2018-05-10]   来源:山西省会计学会  作者:山西省会计学会   阅读:4150次[字体: ]
 会计师职称序列,长期以来只有高级(相当于副教授级)、中级和初级三个级别。随着国家经济建设的跨越发展,单位资金规模的日益庞大,原有的会计师技术职称序列,已远远不能满足形势发展的需要,迫切需要会计师队伍的壮大和稳定,需要会计师职称序列的相应扩大,尤其是需要建立更高级的会计师职称,即正高级会计师职称级别,才能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的要求,稳定会计人才队伍。
      我省正高级会计师评定工作,早些年前就尝试探索过,但由于种种原因,此项工作基本处于原地踏步阶段,没有取得实质性的进展。而一些省份在这方面进行了大胆有益的探索,取得了明显的效果。近年财政部和人社部也有文件精神,鼓励地方进行试点。2017年3月,山西省委下发了《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下发《关于进一步改进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按照中央和我省有关文件的精神,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财政厅联合发出关于印发《山西省正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试点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从2017年开始,在我省开展正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试点工作。这为确立正高级会计师(正教授级)技术职称,评定正高级会计师铺平了道路。
      按照《山西省正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试点工作安排意见》文件要求,我省正高级会计师的申请报名工作于2017年10月拉开帷幕。省会计学会按省财政厅的部署,参与了报名、初审、发证阶段的工作。工作人员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对申报人员的资格和条件进行了认真把关,做了大量政策讲解和宣传,热心服务,全力以赴保证了各阶段工作的顺利进行。来自全省各行业35名符合报名条件的会计人员进入评审阶段,经认真初评、答辩、公示等环节,最终有24位被评为正高级会计师,通过率为68.57%。其中国有大型企业16名;会计师事务所1名;大型医院4名;大专院校3名。这是我省首批正高级会计师,填补了我省会计发展史上的一个空白。

          小知识:正高级会计师

      正高级会计师:是我国会计专业技术职务系列里最高的职称级别。前些年仅在东北地区、内蒙古、河南、河北、湖北、江苏、浙江等省区试点,2016年起,在全国全面推广实行。
      正高级会计师相当于正高级工程师、研究员级高工、教授级高工。与高级会计师同为高级职称级别。正高级会计师的确立,充分体现了对长期从事财会工作,具有相当于研究员的研究能力、取得重大研究成果和成就;具有相当于教授的学术教研水平、培养高级会计人才、取得重大教学理论成果;具有正高级工程师的实务经验和业绩、为财务会计管理和实务作出突出贡献的高级会计师人才的尊重。

      分类
    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分为初级、中级、高级。其中:初级包括会计员、助理会计师,中级为会计师,高级为高级会计师。但高级会计师待遇与高级工程师一样,仅相当于高校教授系列的副教授、科研系列的副研究员;而正高级会计师级别、待遇相当于教授、研究员,为正高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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