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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政府会计制度优秀论文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

[日期:2018-07-23]   来源:山西省会计学会  作者:山西省会计学会   阅读:1755次[字体: ]
各市会计学会,各分会、各单位会员、有关大专院校:
财政部《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财会〔2017〕25号)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为促进政府会计制度在我省的贯彻实施,营造良好的会计学术研究氛围,提升我省会计人员工作水平,山西省会计学会2018年继续开展会计优秀论文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论文范围
(一)2018年会计优秀论文征集,配合国家新出台的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贯彻实施,侧重于《政府会计准则》及《政府会计制度》的研究。
(二)其他会计方面的论文也可参评。
二、参评论文标准
论文应紧扣当前政府会计改革与发展实践,密切联系我省实际,围绕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贯彻实施,着力体现创新的理论和观点,论点明确,论据充分、真实,写作规范、流畅。
三、参评论文推荐程序
(一)各市会计学会、省会计学会各分会、各单位会员、有关大专院校负责推荐各自所属范围的论文。
(二)个人参评可直接将论文报送山西省会计学会。                                            
(三)参评论文,须填写《山西省会计学会2018年度会计优秀论文评选表》(附件1),由单位统一报送的须填写山西省会计学会2018年度会计优秀论文评选推荐汇总表(附件2),并加盖单位公章。(已发表的论文须提交刊物的封面、目录、获奖证书的复印件)。
(四)参加评选的论文,请于2018年11月30日前以电子版形式发到指定邮箱。
四、其他
各有关单位广泛宣传文件精神,使广大会计人员及时了解开展会计优秀论文评选的办法及相关要求,按时按要求报送参评论文。
联 系 人:陈晓珍
联系电话:0351-4048348  13934218808
联系邮箱:sxkjzw@163.com
登陆山西省会计学会网站(http://www.sxkjxh.cn)“会计优秀论文”栏目,可查询论文评选结果。
 
 附件1:优秀论文评选表

               附件2:优秀论文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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