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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11年度会计管理工作考核

[日期:2013-04-17]   来源:Systemp  作者:Systemp   阅读:1074次[字体: ]

有关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财政局:
根据省财政厅对市财政局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和市局年初下发的2011年会计管理工作要点,现决定对2011年度各县(市、区)会计管理工作情况进行考核。现将考核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核方式
(一)对分解的会计管理工作采用逐项逐条计分办法,计算出各项内容的得分及合计数。
(二)计分方法:各县(市、区)会计管理机构及市直管单位根据附表的“考核内容”先进行自测考核打分,填写在考核表中的“自测分”栏,同时附考核内容的相关实证资料。
(三)加分标准:
1、获县级奖励加1分。
2、获市级奖励加3分(对参加运城市第三届会计电算化技能大赛特等奖加4分,一等奖加3分,二等奖加2分,三等奖加1分) 。
3、获省级奖励加4分。
4、发表有关会计管理方面文章,省级每篇加1分,市级每篇加0.5分。
(四)市局采取听取汇报、实地督促的方式对考核内容进行复核,同时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综合填写考核表中的“实际得分”。
(五)根据实际得分,考核确定会计管理先进单位,在全市会计管理工作会议上进行表彰。
二、报送办法
本考核表自评填制报送日期截止2012年3月5日,请一并将工作开展相关实证材料汇集成册报市财政局会计科。
附:2011年度会计管理工作考核内容及测分表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会计  管理  考核  办法  通知
运城市财政局办公室               2012年2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