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财会[2012]8号
关于安排2012年度会计人员
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财政局、中央、省驻运单位、市直及有关单位:
根据山西省财政厅晋财会[2012]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会计管理工作实际,现将2012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计划安排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培训内容
按照各类会计人员工作的实际需求,以提升会计核算水平,规范单位资金管理,强化单位内部控制为目标,继续实行“菜单式”培训。
企业单位:山西省会计管理条例,小企业会计准则,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发票管理办法,山西会计工作改革与发展,企业内部控制,税收相关政策,“小金库”防范
行政事业单位:山西省会计管理条例,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发票管理办法,山西会计工作改革与发展,“小金库”防范,财政支出绩效评价
各县(市、区)财政局要按照上述培训内容,根据会计人员的工作特点和实际需要,选择其中几项内容,有针对性地分层次,分类别,多渠道的培训。此外,可以适当安排宏观经济、阳关心态、沟通能力等方面的培训,全方位打造高素质的会计人才。
二、培训教材
按照省财政厅安排规定,统一使用《山西省会计人员2012年继续教育读本》。
三、培训师资
我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要坚持使用我市师资库中的老师,使我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继续教育工作进一步规范化、优质化。
四、培训管理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行统一规划、属地管理的原则。中央、省直单位由财政局会计学会组织培训;市直单位由运城学院组织实施培训;各县(市、区)财政局安排辖区内会计人员培训。各县(市、区)财政部门要将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与会计管理信息系统内容更新结合起来,对每位会计人员的培训结果及时在会计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登记。各级财政部门应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抓好本地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运城市会计学会
联系人:丁军强 联系电话:2222676
运城学院
联系人:弓宏 办公电话:2090124
手机:13703598386
二〇一二年五月三十一日
主题词:会计人员 继续教育 通知
抄 报:省财政厅会计处
运城市财政局办公室 2013年4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