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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财政局关于换发会计从业资格证的通知

[日期:2013-04-18]   来源:运城会计之家  作者:运城会计之家   阅读:1260次[字体: ]


       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安排,换发会计从业资格证工作将于2010年10月1日开始,至2010年12月31日结束。凡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应积极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完成规定的课时,换发新证;未完成规定课时的,不予换发新证。连续四年未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的,需重新通过从业资格考试后方能换证。希广大会计人员尽快到发证机关所在的财政部门,报名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做好换证基础性工作。
特此通知。

 

运城市财政局
2010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