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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季度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及全年预计完成情况

[日期:2013-04-18]   来源:运城会计之家  作者:运城会计之家   阅读:1186次[字体: ]

1—3季度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完成
       一、所承担的财政厅考核市财政局的工作目标(业务部分)
       1、对于今年山西省人大常委会修订通过的《山西省会计管理条例》,我们会计管理科认真组织进行学习,为了将该条例更进一步的推广实施,我们结合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不论是行政事业还是企业类的会计人员,都将该法规作为公共必修课程进行培训考核。
       2、做好《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宣传贯彻落实工作。我们首先是安排师资以及会计管理部门到省厅进行培训学习,其次我们在全市范围内联合了国税、地税、工商、中小企业局、银监局六家部门于6月12日在运城市宾馆进行了专门培训,为下一步贯彻实施小准则奠定坚实的基础,最后结合每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进行学习贯彻,力争将该准则全面推行。
       3、按照省厅要求,我市及时转发了评选先进会计工作者的文件,从基层会计和会计管理部门、以及总会计师系列中评比筛选出8名先进会计工作者,现已经报送省厅。
       4、按照省厅计划要求,5月13、14日举行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但由于种种原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推迟于10月27、28日举行,所以该项工作未完成。
       5、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每年举行四次,我市会计管理部门已经按照省厅要求于3月、6月、9月下旬举办了3次考次,参加人数达5000余人。
       6、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方面。我市从7月份开始举办培训班,截止9月底60%的县(市、区)该工作已经完成,第4季度够完成余下的40%培训任务。在对社会培训机构监管方面,我市决定于11月份对所有的培训机构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7、注册会计师考试较往年有所推迟,于10月13、14日举行,所以该项工作还未完成。
       8、在注册会计师、评估师行业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方面,我市行业党委积极工作,认真组织基层党员举办各种活动,增强行业党委的凝聚力和号召力。


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五日